盐城市作家协会入会细则
发布时间:2022-06-22 来源:盐城文联  作者:盐城文联   编审:盐城市文联  浏览量:951

为更广泛地团结全市文学创作力量,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学创作人才队伍建设,确保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,特制定本细则。

一、申请条件

1、申请者应为户籍在盐城市的公民或长期在盐城工作、居住的人员。

2、申请者一般应为各县(市、区)作协会员或行业、专业文学团体会员。个别作者也可经两名市级以上会员介绍申请。

3、申请者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,或公开出版过个人文学专著。在文学教学、文学编辑、文学组织、文学翻译等方面有一定成绩者亦可申请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申请者须填写《盐城市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》,由所在县(市、区)作协或行业、专业文学团体把关核实,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盐城市作家协会秘书处。

报送申请表时,同时提供以下材料:

1、提供一寸证件照2张;

2、 提供在全国公开发行报刊发表的文学作品复印件,装订成册;

3、如有公开出版的个人文学专著,请同时提供;

4、提供地市级以上文学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
三、审批程序

1、盐城市作家协会每年审批1—2次新会员,由主席团会议评审决定。

2、公示评审结果,无异议后通知新发展会员办理入会手续。

3、入会申请人入会申请获得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,须按规定缴纳会费,有义务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,本会有责任依法保护会员的正当权利。

联系人:季琳琳 联系电话:881923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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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城市作家协会会员登记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