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本会会员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二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团体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(三)本人从事影视文学创作,作品经市级以上(含市级)报刊发表或由电影厂、电视台拍摄,有一定的思想、艺术水平者;
(四)本人参加影视剧拍摄,担任剧中较重要角色或有较长时间从事表演艺术实践,取得一定成绩者;
(五)本人从事影视理论研究、评论工作,在省市级报刊上发表5篇以上文章,有一定质量和影响者;
(六)本人从事影视拍摄、制作、宣传、组织工作,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并取得成绩者;
(七)在盐或外地调至盐城工作的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、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,在本团体办理手续、交纳会费后可成为本团体会员。
(八)在盐的影视制作单位、广告制作单位,原则上为团体会员,并交纳团体会费。
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申请入会必须由2名会员介绍,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驻会干部发给会员证。
联系人:吴国飞 电话:88436390 139051011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