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曲艺作品征集启事
发布时间:2020-11-24作者:盐城文联   编审:盐城市文联  浏览量:97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按照中国文联十届五次全委会部署,中国曲协将实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曲艺精品创作展演工程。现面向全国广大曲艺工作者征集优秀曲艺作品。

一、宗旨意义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“二为”“双百”“两创”方向方针,团结动员广大曲艺工作者坚持与时代同步伐、以人民为中心、以精品奉献人民、用明德引领风尚,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、以中国精神为灵魂、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,聚焦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”重大主题,用自己擅长的曲艺方式,尽情讴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创造历史的丰功伟绩,大力唱响共产党好、社会主义好的时代主旋律,激励鼓舞全国人民振奋精神、团结一心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。
二、推荐单位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及产(行)业曲协,各中直文艺团体、中国曲协各专业艺术委员会、曲艺联盟为推荐单位。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初步筛选和审核。
三、征集目的
中国曲协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认真审看和遴选。对于入选作品,将颁发纪念证书及创演补贴,并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曲艺精品创作展演工程中统筹安排:
1.推荐参加七·一前夕在北京举办的庆祝建党100周年精品展演;
2.推荐参加第三届中国东部优秀曲艺节目展演、第三届东北地区优秀曲艺节目展演、第四届中国西部优秀曲艺节目展演、第十届中部六省曲艺展演等活动;
3.组织部分入选作品主创人员参加中国曲协系列采风创作活动,深入革命老区、少数民族地区、边疆地区和改革开放第一线、最前沿进行实地调研、采访采风,帮助进一步打磨作品,推出精品;
4.根据《中国曲艺牡丹奖章程》规定,对于符合参评条件的本次入选作品,可直接参评第12届中国曲艺牡丹奖,不占当地推荐名额;
5.组织部分入选作品参加系列曲艺惠民活动,通过中国曲协文艺志愿服务团、中国曲艺牡丹奖艺术团等平台,让作品和演员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,发挥作品最大价值;
6.开展系列交流研讨活动,通过研讨座谈、撰写文章、专家点评等方式,有针对性地帮助入选作品提升创演水平;
7.推荐参加中国曲协庆祝建党百年优秀曲艺短视频展播活动,组织《曲艺》杂志及融媒和其他媒体平台持续刊播,进一步推升作品的传播力和影响力。
四、推荐要求
1.推荐作品应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原创现实题材作品,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,用小故事展现大时代,用小情节抒发大情怀,坚持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、制作精良,主题鲜明、内容积极,充满正能量。推荐作品曲种不限,须为已经立在舞台、精心打磨的节目。
2.重点参考选题:反映先进人物事迹(国家英雄、全国优秀共产党员、全国道德模范等等);体现中国精神(载人航天精神、北斗精神、红船精神、井冈山精神、伟大长征精神、伟大抗战精神、伟大抗美援朝精神、伟大抗疫精神等等);彰显党和国家重大成就(深化改革、从严治党、脱贫攻坚、乡村振兴、冬奥会、重大科技成果等等)。
3.为便于展演展播,推荐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2分钟。中长书类作品除报送展演片段录像及文本外,还须报送完整作品录像及文本。
4.推荐单位须于2021年3月5日前将作品推荐表、文本及光盘(光盘为DVD格式,声音和画面清晰)统一寄送至中国曲协创作研究处。同时将作品推荐表、文本电子版发送至创作研究处电子邮箱(详见联系方式,快递和电子邮件均请注明: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曲艺作品)。
5.推荐作品凡存有版权纠纷的,由作者和推荐单位负责解决。
五、联系方式
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0层中国曲协创作研究处(100083)
联系人:张鑫 刘菁
电话:010-59759603、59759604
邮箱:zgqxyjb@163.com